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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04-15

各二级单位:

根据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》(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05〕第8号)和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《关于批复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》(冀评组办函〔2022〕10号),现开展2022年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《评选实施办法》,组织做好审核、汇总、上报工作,保证推荐质量:一是申报成果要符合申报要求;二是申报材料要齐全规范;三是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,避免材料过多;四是要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诚信关。

材料报送要求:

(一)电子版。报送时间:2022年5月1日。《申报书》(以“申报成果题目+姓名”为题)、申报成果、《汇总表》、《专家审查表》、《部门推荐表》一并发送至邮箱kyckyk@163.com,二级单位统一报送,主题注明“××单位申报优秀成果奖材料”。

(二)纸质版。待审核、公示结束后提交,时间另行通知。

(1)《申报书》一式3份,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

(2)申报成果一式3份(至少1份原件)。译著须提交中文、外文两种文本。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,并附中文译文,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。

(3)佐证材料,单独装订,一式3份。每份材料包括:佐证材料目录(含页码),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,与《申报书》中有关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内容相对应、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(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,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)。

(4)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报告。

科研产业处

2022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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